更新时间:2021.11.03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交警比较特殊,可以当场处罚200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有部分行为是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包括:有违法事实并且证据确凿而且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对公民处罚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和对法人处罚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听证制度是促进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
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拟作出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代替参加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情形有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该依法采取下列处理方式:向其加处罚款、滞纳金;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处理;采取其他的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不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1、没有经过复议的,原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3、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 5、两个以上行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民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
行政处罚前对当事人应履行下列程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当事人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充分听取其意见;以及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