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但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法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儿媳女婿对其公婆或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并未规定儿媳对公婆,或女婿对岳父母具有赡养义务。因此儿媳对其公婆、女婿对其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我国法律鼓励儿媳、女婿行赡养义务。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儿媳、女婿都不是法定的赡养人,因此儿媳、女婿一般不能继承公婆、岳父母的财产。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从法律上说,女姆无法定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因为岳父母属于拟制血亲,由妻子的身份决定的,其婚养义务应由隶子行使,但在实际生活中同行使赠养义务, 妻子死亡以后,拟制关系灭亡,故不存在赡养义务。但是根据传统道德要求,丧偶女婿,对原岳父母还需尽到雕
儿媳女婿对其公婆或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并未规定儿媳对公婆,或女婿对岳父母具有赡养义务。因此儿媳对其公婆、女婿对其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我国法律鼓励儿媳、女婿行赡养义务。
儿子去世后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依法取得法定继承权。
儿子去世后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妻子只因婚姻关系有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的义务,但是,丈夫去世后,失去了婚姻关系的支撑,妻子就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如果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儿媳妇儿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只是协助的义务而不是赡养义务,比如公婆与儿子、儿媳同住,儿媳帮助丈夫照顾公婆,那就是在履行协助义务。丈夫帮助妻子照顾岳父母也是在履行协助义务。但法律鼓励儿媳、女婿尽赡养义务,如果
儿媳与公婆的关系是因为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去世后,因媳妇与儿子的夫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与公婆的姻亲关系消灭。 因此,强制要求儿媳在儿子死亡后承担赡养公婆义务,因其行为缺乏法律依据而得不到相应的支持。
女婿没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不赡养女方的父母并不违反法律。虽然没有赡养义务,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当夫妻关系解除之时,协助义务也解除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
女儿去世的,女婿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女婿只有对自身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对其他人的老人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女儿去世后,在法律上,女婿没有赡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只规定,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儿媳妇只有协助丈夫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儿媳也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