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民事诉讼开庭原告不到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同意调解就去,如果不同意调解,可以不去,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去。但开庭时,当事人必须到庭,尤其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
《民法典》规定开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开庭原告不到场,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决定,法律没有规定打官司必须要请律师。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上庭为自己辩论,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出的理由不正当,可以决定不延期审理,并通知原告。原告接到不延期审理的通知后,应当按时出庭。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他放弃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处分了自己的民事权利,应当按照申请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原告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若是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 2、如果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 3、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起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开庭的时候原告是需要在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找不到被告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法院传唤而不到庭的,分两种情况: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
被告经法院传唤而不到庭的,分两种情况: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
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不到场,法官会另行通知开庭时间,如果找不到对方,传票无人签收,法院会公告送达(合法送达),缺席判决;被告不到庭是放弃其诉讼权利表现,由于未能充分表达对案件相关事实、证据、法律等意见,判决结果可能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被告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庭时原告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法院可以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