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主要内容有:破产宣告;破产公告与申报债权;组织清算;破产财产的界定;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和解;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破产终结。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内容: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主要程序是: 1.破产宣告:所谓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所在地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 2.破产公告与申报债权: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同时可发布公告。公告是人民法
债权人代位权的内容包括: 1、行使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3、债权人必须通过向法院请求来行使代位权;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 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另还需写明
撤销起诉书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原告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第三人:信息同上; 2、说明案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3、说明事实和理由; 4、说明具体的签字时间和具状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身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的内容:债权人的代位权之诉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代位权管辖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其具体内容为:债权人的代位权之诉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债权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在于,履行债的意愿不同和履行债的程度不同,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但是需要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债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 破产债权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 2.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
普通破产债权指的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企业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各种债权。此类债权大多因正常的商业行为而产生。同时也包括因企业侵权而产生的各种债权,此类债权大都发生在消费者和企业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