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是否有选举权,这需要看是否判处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但一般情况下无期徒刑都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从而丧失选举权。 2、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为维护社会政治、经济、文
被判有期徒刑的人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如果未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仍然有选举权。如果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在附加刑的执行期间,被执行人不享有选举权。如果被判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则终身不享有选举权。
被判有期徒刑的人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没有选举权。选举权属于政治权力,如果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剥夺了政治权利就没有选举权,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所以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有没有选举权,主要是看他有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员是没有选举权的。
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没有选举权的,因其同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依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而导致没有选举权。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还是享有选举权的。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权利。
被判有期徒刑的人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有: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犯罪的,剥夺政治权利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赋予我们选举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先,宪法的位阶高于其他法律,我国的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三十四条中规定中华
只要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且为有期徒刑的,是拥有选举权的,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