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受害人一般不可以提出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遇的是工伤,应申请工伤赔偿;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则可以依法申请人身损害的赔偿。
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是这样规定的: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不一样。区别是: 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受害人有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
1、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赔偿的时候考虑的因素也是不一样的。如相同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工伤赔偿数额更高。不过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更高,相同伤情的情况下,工伤能评上更高的等级。 2、两者的标准变量有两个,工伤需要考虑个人工资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不能兼得,两种救济赔偿内容存在重合。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
工伤和人身损害能同时赔偿,但用人单位先申请侵权损害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次赔偿;用人单位先申请工伤赔偿的,还可以享受侵权损害赔偿。
当遇到第三人侵权,又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时,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但是,劳动者如果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对应项目中应扣除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如果遇到第三人侵权,同时又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但是,劳动者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在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对应项目中应扣除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已
侵害他人造成伤残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在工地受伤了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工伤的,劳动者在就医治疗后,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以向劳务公司、总包公司或者是分包公司要求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其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误工费以及
不一样。停工留薪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在工地受伤了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工伤的,劳动者在就医治疗后,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以向劳务公司、总包公司或者是分包公司要求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其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误工费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