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注意下列问题:1.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应在股东名册上加以记载;2.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出资时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转让出资时要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因为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以下四种: (1)货币出资方式。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不补足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过需要经过特别表决,还可以转让股权,由受让人出资。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构成抽逃出资。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至于什么情况下向公司借款会构成抽逃出资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实践确定。 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
股东要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缴纳出资;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如下: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 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股东的出资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股东的出资形式是法律有所限定的:应当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这就要求股东的出资首先是财产,其次须能够被货币评估,还须能够转让其所有权; 2、全体股东的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抽逃出资会被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经过催告仍然不返还出资的,可以做出决议解除其股东的资格。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视为抽逃出资根据严重程度来认定。股东向公司借款,符合法定程序的,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合法借款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目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比如股东贷款不违反公司章程,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履行法定程序。
股东离开公司的管理不是必须转让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