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
政府工程居间合同合法。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委托人应当依约支付报酬,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正式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对于居间合同报酬的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个合同当事人可以自己约定,但法律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三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居间合同在民法典中称“中介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房租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违约时违约金的数额。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数额。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违约赔偿要遵守的原则有: 1、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2、合理预见原则,是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轻损害原
工程合同居间人没有约定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如果居间人促成工程合同的成立的,当事人需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向其支付的报酬; 2、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 3、仍不能确定的,可根据居间人提供的劳务来合理确定。
签合同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例如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不能同时适用的。
居间人的报酬,应当由委托人给付。委托人是否给付居间人报酬及其支付数额,原则上应按照居间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委托人和居间人,可以协议补充。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享有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必要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