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同顺序继承人一般是均分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
第二顺序可以转继承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且前述内容并未限制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转继承,故第二顺序也是可以转继承的。
法定继承人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这样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遗产适用法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民法典》规定若是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
1、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适当给与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等等。
保险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赡养岳父的义务的,视为第一继承人。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继承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详细见下: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继承编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在无遗嘱时,其遗产将由法定继承的方式,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发生继承时,只有当没有第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