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受伤后公司不给做工伤鉴定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可以自己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单位主张赔偿金。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发生工伤事故,选择私人,仍需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最长时间为一年。私下有一定的风险: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因赔偿金额存在争议,甚至一年以上未成功。当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费时,工伤职工将因申请工伤认定超期
员工工伤鉴定去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的三十天之内向该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内可以向该部门申请。
工伤取完钢钉在伤情稳定之后才能做工伤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
工伤停工留薪期内能做伤残鉴定。用人单位能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去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去申请的,劳动者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等可以依法在一年内去申请做工伤认定。
在我国一年内可以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可以。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
1、工伤伤残劳动能力的鉴定是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的,如果停工留薪期间伤情稳定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经鉴定为二级工伤的,能够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