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该继承人的相应继承份额。 代位继承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二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代位权之诉讼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
代位权: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法律赋予债权人取代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
代位权客体一般包括:对普通的债权、物上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撤销权的代位、抗辩权的代位、以及抵销权等权利的代位权。债务人如果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依法行使代位权。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 3、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但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有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保护其债权。 行使代位权的要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
交通事故这些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1、交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且没有造成第三者损失的,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2、交通事故中出现的车胎破损、划伤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损失,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交通事故不能使用代位赔偿的情况是: 1.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能行使代位赔偿。 2.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