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工资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工资是职工基于劳动关系获得的劳动报酬,这是其最基本的特征; 2、工资是用人单位职工履行劳动义务的物质补偿。用人单位有义务通过支付工资获得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 3、必须以法定方式支付。 支付原则:工资应以货币形
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一种未来的,尚末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债权。只有债务人出现违约,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进行代偿取得追偿权。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 3、保管合同是双务
一是普遍性。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二是强制性。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三是互济性。
1、反担保的担保对象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
代通知金有两种: 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第二种: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表现为: 1.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 2.债务为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 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 4.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
担保合同的特征分别有: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即债务人提出担保人担责,就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担保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具有从属性,不能单独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征等。
仓储合同的特点为: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