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8
国有公司、企业滥用职权罪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滥用职权罪客体是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犯滥用职权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滥用职权罪的客体要件是:其 一、犯罪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其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 1、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本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客观方面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批准或者登记,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第一、一人以上死亡,两人以上重伤,五人以上轻伤;第二、二十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第三、造成公司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第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社会影响恶劣;第五、公私财产遭重大损失;第六、徇私舞弊,有上面之一的;第七、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