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对交通处罚不服的当事人,一般应当在收到交通处罚决定书或知道交通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政复议申请书、驾驶证、行驶证、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在对交通处罚不服申请复议时,最好先缴纳
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
对交警处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
被交警处罚后,被处罚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来申请行政复议,并且被处罚人需要在知道该处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向复议机关提供处罚决定书等材料。
对交警处罚不服的,被处罚人想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然后等着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 不服交警处罚申请复议流程如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当事人对交通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罚单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
对交警处罚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为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复议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法定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被交警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对于交警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的,需要由申请人准备好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但是当事人如果不能书写复议申请书的,也可以提出口头的申请。
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六十日之内,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