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公民代理与律师代理的区别: 一、收费区别。 二、受委托范围。律师可以代理任何人的案件,公民代理范围小。 三、办案权利区别。律师有调查取证权,阅卷权。公民没有。
无权代理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式有: (一)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二)未对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
根据《最高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
无权代理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式有: (一)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二)未对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
有下列案件: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待遇的案件。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案件。 五、刑事案件。 六、
全权代理的权限具体包括: 1、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
一、追认人必须具有相应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追认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追认应当类推适用《合同法》第47条。 二、《合同法》第48条未规定追认方式。追认可以明示作出,追认的意思也可从被代理人行为中推定得出。 三、对于《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相对
表见代理就是在表面上看起来像是有权代理,但其实是属于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仍然继续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对表见代理的不同类型进行区分,实质上是在无权代理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