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是收到复议决定起或复议期满起十五日内。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行政复议起诉期限是收到复议决定起或复议期满起十五日。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法定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最长期限为六十日,但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分为两种情况:1、一般情况下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为60天,自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60天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属人民政府提出;2、特殊情况可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可以超过60天,特殊情况是指法律对此另有规定,对此只能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而申请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十五日;但是当事人如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限是六个月。
下面是行政复议起诉期限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行政复议起诉期限是收到复议决定起或复议期满起十五日。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期限为十五日。《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行政复议后,当事人对于复议结果不服或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是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