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在我国,以注册的驰名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是不同的,未注册的驰商标也受商标法保护,但只能在相同或是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已注册驰名商标为强保护,可以跨类保护,且对于位于抢注的以注册驰名商标的所有权问题做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限制。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规定了驰名商标认定的原则,即只进行个案认定和认定被动原则,驰名商标只可以在个别商标纠纷的案件中由当事人申请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得主动认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另外,商标持有者
驰名商标的保护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规定要求驰名商标保护。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申请不同或
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规定内容如下:《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相对保护主义和绝对保护主义是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相对主义保护原则是,禁止他人在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者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巴黎公约采用相对保护主义原则。绝对保护原则是指禁止他人对任何商品,包括驰名
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要求驰名商标保护; 2、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具体如下: 1、当事人依法申请保护。为商标持有人,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2、法律自行予以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法律上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
驰名商标的认定: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特殊保护:一是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
保护驰名商标的明确规定有: 1、申请相同或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注册不同或者不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的明确规定: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
注册商标时,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