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转让驰名商标,需遵循以下流程: 1、当事人订立转让协议; 2、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3、商标局依法受理; 4、商标局经核准后,对符合要求的,准予转让,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使用驰名商标的限制有以下方面: 一、一般限制:首先是商标限制,经认定或认可的驰名商标的内容是确定的,既不得扩大也不得改变;其次是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限制,驰名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关系是恒定的,不得随意扩大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再次是时间
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是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
对于驰名商标所进行的跨类保护一般是指依据各级商标局依法对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所实行的跨越不同类别保护,即俗称的绝对保护。且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为: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使用的持续时间等。
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注意确定: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情形有:复制他人没有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且属于相同、类似商品的。复制他人没有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属于不相同、不相类似商品,但容易致使一般公众混淆的。
驰名商标的保护为: 1.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意图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易造成普通公众混乱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不同种类的商标若模仿摹仿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使公众造成混乱的,或对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为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期。每次续展登记的
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 一是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四是在商标侵权行政
驰名商标不一定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经过注册可以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广大的消费者都知道的并且消费者对这个商标下的产品质量有着较高的评价,这类商标我们称为驰名商标。
商标权内容包括:专有使用权。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
虽然在我国现行立法框架下,驰名商标可以获得刑事保护,但这种保护的对象仅限于注册驰名商标,而且是在注册商标专用权意义上的保护,即使驰名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之一种而给予与一般注册商标同等之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还不能获得任何刑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