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9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 1、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2、客观上,被害人以隐瞒事实、欺骗手段自愿交出财产的; 3、诈骗数额应符合立案标准,一般在三万以上。
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行为一般包括三种情形。其一,在党内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党的组织人事制度。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登门拜访、委
诈骗数额认定以受害人实际损失数额为标准,即如果诈骗者想要诈骗的是十万,但受害人只给了八万,虽然二者都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但是在刑期考虑上会采用八万对诈骗方进行认定,两万的差额并非实际损失,不计入诈骗数额。诈骗金额八万的刑期也会比诈骗十万的
我们要明确了解什么是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
进行金融票据欺诈活动,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应立案起诉:(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欺诈,金额在1万元以上(2)公司进行金融票据欺诈,金额在10万元以上。
金融票据诈骗的规定(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
一、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
恶势力的认定标准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其一是人员组织性;其二是客观行为上;其三是社会危害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
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必然构成饮酒驾车行为。是否构成饮酒驾车行为,具体要看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一般来说,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时,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在此标准下驾驶机动车不属于违法行为,是法
要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方面来考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合同诈骗罪扰乱了市场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这些犯罪行为都是在:签订经济合同、履行经济合同,这一表面上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