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由于代偿或代为履行的第三人不属于借贷关系当事人,与债权人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即使代偿的第三人不履行代偿义务,债权人也无权强制要求第三人履行或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仅能要求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
就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期限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下: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为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第三类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二年。其未就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明确说明
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
第三人到期债权的保全期的规定如下: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为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第三类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二年。
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为债务转移的时候,债务承担的第三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认的抗辩。抗辩权是指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所承担的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如果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异议理由成立的,则裁定中止执行,第三人就可以依法申请执行;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法院会驳回第三人的异议。
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如果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异议理由成立的,则裁定中止执行,第三人就可以依法申请执行;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法院会驳回第三人的异议。
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流程: 一、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财产线索。 二、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应当符合执行条件。 三、执行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冻结债权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履行通知书),要求
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第三人债务承担抗辩权何时成立。 2、第三人能否以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主张抗辩。
离婚协议一般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因为即使离婚协议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不过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则此时离婚协议中关于夫或者妻
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债权人可以向第三方执行到期债权,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第三人债务承担抗辩权何时成立。 2、第三人能否以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主张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