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1、法院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裁定复议后,如果保全复议的理由成立的,变更不受理财产保全的决定,理由不成立的,驳回复议申请。 2、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诉讼保全的异议,法院应当在10日内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
如果对诉讼保全有异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
从申请财产保全开始,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
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期限是60天,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关于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是从公民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的。关于行政诉讼,它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先经过行政复议再进行行政诉讼,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期限是十五日,是从公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话,如果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可以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