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诉吗: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权是有错误,但判决是正确的,应当不再再审,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
可以,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后不可以再上诉。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终审的裁定,不能再上诉;但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行政诉讼中能申请管辖权异议。如果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法院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一、发回重审案件原则上是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但在下列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应允许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审程序有误或者原审程序及事实都有错误;发回重审是由原审法院程序有误引起的;程序错误与管辖权异议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