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精神损害赔偿要考虑的因素:受害人的受伤害程度;侵权人的行为造成后果的大小;侵权人的行为方式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条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下:侵害他人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是: 1、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
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是给精神抚慰金。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对于侵害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
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 1.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3.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4.法律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 提出损害赔偿要以离婚为要件,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来。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 (一)违法行为。 首先,必须具有违法行为。有配偶者的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限制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其他法定情形。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构成行政赔偿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必须存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时,有法定过错的一方应对无过错方予以经济补偿的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 (二)婚姻当事人一方有特定的过错行为。 (三)夫妻离婚是该过错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抚慰金标准如下: 1.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2.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