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我不服从中级判决但是终审了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在法定时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对于二审判决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并且已经生效的,其当事人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
对中级法院再审判决不服,如果这是一审判决,可以向省高院上诉。如果这个判决是二审判决,可以向市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抗诉。庭审笔录可以要求给,法院也应当给,而且这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字;不需要等一个月。
对中院民事终审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再审申请,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则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是一审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如果是二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由判决送达后即生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等内容。
当公民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以下救济方式: (一)上诉: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自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申请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应该有不同于一审二审的证据才可以申请。
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刑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 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果是终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于法院的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按规定提出上诉。《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当事人的上诉权,其中规定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裁定的可以在十日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