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
当事人申请交通事故调解的,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自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并且当事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的调解申请。
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所依据的具体规定如下: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收到责任认定书的十天内。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事故认定证明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事宜申请调解。
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有: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是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当事人解决事故的办法和依据,同时也是执法人员的执法依据。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呢?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
赔偿原则如下: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
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车主或者车辆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人员;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交通事故调解有这些程序: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
交通事故调解即把当事各方召集在一起首先向他们讲解交通事故处理的办法和程序,让双方知道交警部门调解的时限和次数,依法应该赔偿项目和数目的规定。具体有下列方法:情景互动法;换位思考法;追刑事故先期介入调解法;公开调解法。
交通事故调解的内容包括: 1、交通事故造成的具体损失; 2、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约定内容; 4、交通事故责任者任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事故损害赔偿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