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立案标准: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三)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客观要件: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
一、什么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
1、划清非法雇用童工与合法招用童工的界限。法律禁止使用童工,但是法律允许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的的同意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并保障其身心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满足以下标准的,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才立案: 1、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2、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3、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
要确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量刑标准,首先要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行为人雇佣童工从事轻度体力劳动,又或者是在较为安全的环境下从事劳动,只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不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只有雇佣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又或者是在
没有自动离职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辞职的劳动者,如果是正式同员工的话,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协
劳动合同时间的规定,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