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一来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严厉措施,必须慎重使用;二来证据不足就批准逮捕,将来若出现无罪判决,检察院需要承担国家赔偿。因此,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如下几点: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
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有逮捕必要”,一般是指以下情形: 1、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2、
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 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批捕和逮捕的区别是执行机关不一样,执行的时间点不同,两者的概念也是有区别的,因为逮捕一定是发生在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已经批捕了的情况下,批捕这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决定,但是逮捕是要由公安机关去执行的,而且批捕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初步结束之后。
被检察院批捕逮捕后不一定会判刑。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是限制人犯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经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或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
逮捕是经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或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意味着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法定情节的,应当予以逮捕。
逮捕和判刑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只要符合缓刑条件,批捕后也可以宣告缓刑。但在司法实践中,逮捕后判实刑的可能性会更高,而不逮捕判缓刑的可能性会更高。《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
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