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 一、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
检察院不批准然后继续侦查即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但现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
被检察院批捕了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出来。但如果被批捕人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可以出来。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仍然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不一定会判刑,逮捕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着一定有罪。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
被检察院正式逮捕了的,一般情况下意味着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且认为有必要对给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的,通常在2个月是可以出来的,但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若羁押超过37天仍未批捕的,羁押的期限不可以再进行延长,必须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予以释放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不起诉,批捕与起诉虽然是很多刑事案件都会经历的流程,但是并非逮捕即会起诉。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请求,一般只是由于若不将该犯罪嫌疑人逮捕,可能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侵害,但是逮捕之后,并不意味着司法已经已经掌握了可以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