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对离婚判决中关于抚养权的判决不服的,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之后,二审法院会重新进行审理,如果确实判决有误,会依法重新判决。
对离婚判决中关于抚养权的判决不服的,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之后,二审法院会重新进行审理,如果确实判决有误,会依法重新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
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
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 1.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
离婚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程序如下: 1、离婚案中,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15日之内上诉,向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 2、但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
离婚的一审判决不服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离婚一审判决不服上诉是的方式为:原则上需上诉人在判决书15日之内上诉,向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符合条件的,二审法院会予以受理。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并且缴纳上诉费。在上诉期内未按规定提交上诉状或未经法院批准而拒不缴纳上诉费的,按放弃上诉处理。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 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判决业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