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只有清偿完第一顺序后,才能清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
破产清算时缴纳契税的方式:首先,应当在清算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然后,按照职工的工资、补偿金、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予以清偿。
破产清算后,企业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至债务还清。 清偿破产财产的顺序: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就业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人民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
保险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由人民法院组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依照《企业破产法》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进行。
首先,应当在清算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然后,按照职工的工资、补偿金、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予以清偿。
破产清算清偿货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最后清偿。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
首先由债权人、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破产清算裁定书,然后在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