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条件:原告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且具有诉讼能力;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原告起诉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等。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通过《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若在借贷时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就不得再主张偿还利息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否则超出部分约定无效。年利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
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案件再审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之前判决结果、裁定结果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等其他行为。 《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 (1)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刑事案件。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 (3)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条件是: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当事人起诉,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对于民间借贷的案件,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如果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