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行政复议后的十五日内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则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后十五日内能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之后的十五日内能够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已经收到复议决定书,但是不服该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如果超过复议期限仍然未收到复议决定书的,则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之后应当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
行政复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若当事人对于该行政复议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起诉。该复议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法律对复议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服行政复议的,十五日内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后,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则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在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裁判。
行政复议做出后十五日内可以起诉。当事人如果不服复议决定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法提交起诉状和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原行政决定书等证据材料。
行政复议之后的十五日内能够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已经收到复议决定书,但是不服该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如果超过复议期限仍然未收到复议决定书的,则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