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亲属是可以对其进行探监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
监外执行可以减刑,但在实践中,对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裁定减刑是比较困难的。《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
不可以。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服刑期间,满足以下条件的,能监外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无期徒刑可以保外就医。依据相关规定,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因此,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想要保外就医的,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保外就医是一种暂予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实犯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后取保在监外进行救治的一种临时性刑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各地执行情况不尽相同,尤其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否可
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进行保外就医。对有严重疾病和合法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实行保外就医,既是保护罪犯人身健康权的要求,也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在我国法律上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保外就医是一种暂时同意在监外执行的法律制度。是对还在服刑期间确实患有严重
无期徒刑满足条件的,可以保外就医。依据相关规定,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因此,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想要保外就医的,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监外执行本身即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监外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不存在折抵刑期的情形。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
监外执行算刑期,具体原因如下: 1、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2、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
监外执行期限不需要折抵刑期,原则上是计入刑期的。只有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