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可以行政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可以行政复议,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具体包括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等。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它有着组织、协调、监督等多种行政管理职能。行政复议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对复议纠纷双方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因为它可运用法定的行政复议程序解决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并且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
申请行政复议有下列要求: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以及依法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行政诉讼中需要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情形。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种类有: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以及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此类情况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
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申请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了复议申请;并且提出复议的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的。
行政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11种具体行政行为: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