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破产清算时没及时申报债权,应该补充申报。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会对破产进行公告,公告载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此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没有及时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1、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
具体流程是: 一、企业破产申请; 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三、债权人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企业子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 1、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2、由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3、以破产财产清偿公司债务; 4、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5、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我国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应当及时补充申报。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公司清算破产能申报债权,而且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因为清算组会接管未完成的诉讼,还会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若是没有申报,则债务不会被清偿,普通债权是最后被偿还的。
破产债权人应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还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
破产债权应当在人民法院确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进行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还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也需要说明。
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的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
申请破产清算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对此债权人或债务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对于已经解散但尚未清算或清算尚未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的,承担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