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公司章程规定,企业的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企业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出资的形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是不能用来出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如下: 1、表决股东会决议的权利; 2、分红、优先认购的权利;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转让股权的权利; 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是: 1、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重大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有: 1、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4、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 一、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二、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公司章程规定,企业的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企业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新公司法对股东股份转让的规定: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其他。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