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 1、悬赏广告是悬赏人以公开广告的形式要求完成一定行为并支付一定报酬的一种特殊合同形式。行为人完成这种行为承诺后,有权获得报酬; 2、悬赏广告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只要有人作出承诺,就能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当然,奖
悬赏广告一般是指,通过广告的方法,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主要特征是:有偿性、行为人的不特定性、注重结果性。对于悬赏广告的性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多数意见都把悬赏广告作为要约看待。只要有人完成了广告约定的行为,合同就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是: 1、悬赏人表明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可以获得一定报酬; 2、悬赏人以公开方式作出意思表示。 效力是:当事人按要求完成特定行为的,对悬赏人享有请求其支付报酬的债权。
悬赏广告具有法律效力,悬赏广告系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行为人履行了悬赏广告中指定的行为,即构成对广告人的有效承诺。要约人不得以悬赏广告非真实意思表示而拒绝履行给付报酬的义务。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如下: 1、以公开方式作出声明; 2、声明内容为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 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要约。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
1、目的意思,即表意人意图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的具体民事关系及其内容。 2、行为意思,即表意人将自己的目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愿望和意识。 3、效力意思。 4、表示行为。
悬赏广告的性质是单方法律行为。悬赏广告是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予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不存在双方意思表示,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悬赏广告的性质,是单方允诺之债。即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约定的报酬。如果他人完成特定行为的,广告人需按约定支付报酬。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被认定为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其构成要件如下: 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 2、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 3、须完成一定的行为。
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一种认为是单独行为,另一种认为应该理解成合同或者契约行为。
悬赏广告不是合同,属于单方允诺行为。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