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协助组织卖淫罪,指的是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以其他方法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该罪成立的前提是客观上已经存在组织、正在组织或者将要组织卖淫的人为前提。区分两个罪名: 第一,应严格区分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与帮助行为。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
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包括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即采招募、雇佣等手段(手段行为),管理或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目的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罪,即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充当保镖、打手、拉皮条、管账等行为,协助行为客观上
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条件如下: 1、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 2、在其中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起帮助作用的人员,实施了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原
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要素有: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
达到以下标准协助组织卖淫罪才立案:在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起帮助作用的应予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七条对此有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
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刑法》对此规定两个量刑幅度,一般情形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行为人在满足下列条件时,
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于法院、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并不存在“协助组织罪”这一罪名,与此表述最相接近的是“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分子,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具体来说,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法定刑期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两档刑期。适用缓刑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