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刑事案件中补充侦查能逮捕,但是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要满足法定条件。 一般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即可逮捕犯罪嫌疑人: 1、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有逮捕的必要性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
可以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具体是: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补充侦查完毕后,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情况,仍然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没有时间限制,关键看是否需要逮捕。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法院批准,因此,在时间上没有任何限制性的要求,完全根据案情的需要而定。需要逮捕的,立即决定逮捕。但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
法律没有限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逮捕的时间。刑事自诉案件逮捕与否,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进行决定,受案的人民法院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法院批准,因此,在时间上没有任何限制性的要求。
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后至侦查结束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束的,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某些特殊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立案侦查算是立案,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自侦部门对已发生的犯罪为查明事实和真相对犯罪立案并依靠刑侦技术获得证据 查明真相的过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在立案后的七天是不可能自动销案的。如果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公安机关已经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主动撤销案件。
刑事案件逮捕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就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
刑事案件中没有逮捕证不可以逮捕。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准逮捕,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后,公安机关才能进行逮捕,逮捕时必需出示逮捕证。
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期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