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立案规定为:非法提供鸦片二十克以上、吗啡二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五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十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一百支以上,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行政处罚,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
我国刑法对非法持有弹药罪的立案作了以下规定: 1、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的; 2、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会被追究的责任有: 1、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
(一)非法提供鸦片二十克以上、吗啡二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五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十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一百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百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一百片以上)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和使用国家控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并向其提供国家控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至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规定,我国的毒品犯罪罪名主要有13种,具体如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
盗窃1000元以上,即满足了盗窃罪的犯罪数额之要求,也就可能构成犯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是指盗窃公私财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将会以受贿论处。行为人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