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
三等甲级医疗事故,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医疗机构还应当赔偿误工费、陪护费等。
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用:按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根据证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疾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
《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导致患者的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需要依赖特殊医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一至四级,具体分级标准,应当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就是受害人死亡,次要责任是指医院承担20%-40%的责任,此时的赔偿标准是: 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对不满16周岁的孩子,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经过鉴定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而医院和医生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的,医院和医生一般承担20%至40%责任。具体对次要责任认定多少,由法官依照具体案情进行判决。医院和医生需要赔偿医疗费、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