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政府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然后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2020)》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上海市土地补偿费分成13个等级、31个区片,最高等级的补偿标准为了9320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支付对象和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安置途径;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会按照平等、公平的原则分配,分配的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分配款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自己分配。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费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方式可由村集体召开村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公布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接受监督;如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