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包括利息。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优先范围包括利息部分。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包括利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护范围有法律的明确界定,根据国务院相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承包人对超过期限而未得到支付的相应建设工程价款衍生的部分项目的优先权不予支持,包括利息在内,还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结算以招投标文
工程款利息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人工费、分包费用、工地管理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不包括因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利息就算在损失里,所以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
工程款债权优先受偿权是为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利益,在发包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承包人有权直接对其所承建的工程主张权利,而且该项权利优先于一般债权和抵押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是: (一)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利润和预期可得利润; (三)停工窝工损失; (四)欠付
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主债权合同或抵押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时,则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利息,这正是遵循了意思自治原则。
执行抵押权优先受偿利息,因为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工程总承包价款是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
工程总承包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一、承包人行使法定优先权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有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2、工程已竣工,有竣工验收证明; 3、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 4、承包人已经给付发包人合理期限的催告(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 二、优先受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抵押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的,利息会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
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主债权合同或抵押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时; 则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利息,这正是遵循了意思自治原则。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优先受偿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必要。只要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即自动产生。 其法律要件有: ⑴发包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