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一)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任务;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
建筑工程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是主体合格,也就是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其次是意思表示要真实,也就是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应该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最后是内容合法,在合同中约定的一些内容需要是合理合法的,否则合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是: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关系的成立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解除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定条件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需要注意的是: 1、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2、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清楚; 3、发包人、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写清楚; 4、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5、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不可抗力的情形; 6、争议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程序是:发包人发出招标公告;而承包人依法参与投标;中标后,由承包人接受中标通知书;并与发包人协商一致,订立书面的建筑工程合同。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主务;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 4、将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合同生效即合同发生了法律约束力。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些条件常常被称为合同的有效要件。一般都规定以下条件为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要件: (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 (2)意思表示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在中国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证开工建设的工程符合法定条件,在开工后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便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