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是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草房。每平方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2800元。 4、楼房(两层以上),每平方3300元
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腾出土地。被征收人拒不按期腾地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川省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人均耕地在1亩及1亩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低于征用耕地前三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的10倍;人均耕地每减少0.1亩其两项补偿费倍数相应增加3倍,但两项补偿费倍数之和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住房安置标准的通知永川府发〔2010〕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征地拆迁户的住房保障问题,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办。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居住条件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水平,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存在不透明,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委托律师介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政府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助和奖励。 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
拆迁宅基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2000元; 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2600元; 3、平房每平方米补偿3000元; 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500元。 房屋补偿一般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