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一)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二)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
申请刑事抗诉条件: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
当事人申请抗诉的条件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并且未超过提起抗诉的期限的。
刑事犯罪中申请抗诉的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并且未超过提起抗诉的期限的。
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刑事抗诉的条件主要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抗诉的条件具体如下: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 (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
刑事案件抗诉指定辩护的条件: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有: 1、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如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