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公司解散,公司财产应当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等,最后进行股东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公司才归于消灭。因此,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之前,该公司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公司才归于消灭。因此,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之前,该公司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法人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续企业法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后,只是停止了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其法人的主体资格仍然存续。既可以当原告,也可以做被告。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解散程
在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其主体资格是存在的,只是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一)民事主体资格。在企业未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其主体资格依然存在。 (二)行政主体资格。企业在被吊销执照后的行政主体资格是存在的。 (三)刑事主体资格。企业在被吊销执照而未办理
公司解散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以清算期间的公司具有主体资格。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且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作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
分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地52条规定,分公司是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属于具备民事诉讼权利的其他组织中的一种,是能够作为诉
分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独立进行与其民事行为能力相符合的民事活动,包括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参与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之前,公司无经营主体资格,但公司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可以作为原告
公司吊销后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因为法人的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但是成立清算组后,未完成的诉讼均由清算组处理。执行财产分配后,可以携带相关资料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