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其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引发功能障碍,产生对受害人赔偿责任而引发的争议。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前者是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它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损害
医疗纠纷的确定: 1、原告:一般在医疗行为中受到损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患者是原告。如果患者死亡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作为原告起诉。 2、被告:必须具有执业许可证和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才是被告。
医疗纠纷的确定: 1、原告:一般在医疗行为中受到损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患者是原告。如果患者死亡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作为原告起诉。 2、被告:必须具有执业许可证和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才是被告。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医患双方在医疗纠纷处理中,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纠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将丧失其胜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