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特别程序需要开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对于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特别程序要开庭审理。特别程序适用选民资格案件,非诉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
民事特别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根据法律规定,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特别程序可以再审。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其中并没有规定按照特别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庭审流程是:审判庭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进行法庭调查;双方举证质证;进行法庭辩论;实施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进行宣判。
民事诉讼开庭程序: 1、做好庭审准备工作,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核对当事人身份; 3、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 4、当事人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
下列案件应适用特别程序: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特别程序可以再审。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其中并没有规定按照特别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