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它反映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各方作出承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凭证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的书写:首部;标题文书顶端标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字样;事故时间,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地点;正文写明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责任认定、协议内容;尾部由各方当事人签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需要写明调解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调解日期等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事故时间xx××年xxxx事故地点×× 姓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中需要写明调解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调解日期等内容。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是由事故的责任人来承担的,但造成一般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后是商业保险来赔偿,不够的再由侵权人承担。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 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交警主持调解,调解人员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之后分析各当事人的责任与过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调解达成一致后出具调解书。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的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六种情况:第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第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第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找车主索赔;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找肇事司机索赔,车主有过错的也可以找车主; 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找维修人、保管人索赔;车辆被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找车辆的实际使用人索赔。